逗号完篇

留名人间书落雪。

【天哥×地藏】天地难容

地藏第一次遇见天哥的时候,他才五岁。

黑帮争斗,他亲眼看见父母死在面前。以极其难看的姿势,被子弹追上,再从楼上扔下去。

那时候,他死死捂住嘴才不至于呜咽出声 。

五岁的冯振国只模模糊糊记得两具扭曲带血的人体在面前颤抖的样子。

他躲在小巷里,紧紧靠着一个垃圾桶。纵使鼻端全是垃圾的腐臭味与不远处尸体飘出的血腥味,也丝毫不敢动弹。

这是地藏人生中第一次感到害怕。

小巷的枪击声渐渐远去,他想扶着墙慢慢站起,才发现自己的双腿抖得厉害。

他一步一步挪到两具尸体旁边,看着面目全非的两张脸,终于忍不住跪下去,嚎啕大哭。

明明今天早晨,母亲还给他煎了荷包蛋,整个厨房都是父亲熟悉的咖啡香味。他准时去报摊那里买了早报,卷着那份沾有油墨味的薄纸回家……

朝为天堂,暮成地狱。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普通人永远没有选择的权利。

他跪在地上,膝盖一片阴冷刺骨的潮湿寒意。

背后响起脚步声。冯振国下意识瞳孔一缩。他很想跑,但自己的四肢已经麻到不听使唤。

“喂,细路,你喺度做紧咩?”

却不是冯振国想想中的成年男子声音,而是个变声期的少年音,带着些许高傲与疑惑。

他僵硬地回头去看,就直直撞进了一双如黑夜般幽深的眼瞳。

冯振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眼神。如沼泽般认人一眼就感觉到了危险,而又如密林间的雾气那样飘荡不定,是一种捉摸不透的神秘。

还有……几分自暴自弃。

这是冯振国成为了地藏后才想明白的。

然而五岁的他,只能惶恐地跪在地上,转头看向身后少年时,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与衣服上脏污的斑斑血迹。

他以这样狼狈的方式,和余顺天相遇。

五岁的小孩直勾勾地盯着他,终于让少年余顺天感到了一丝不自在。于是他向小孩子走了几步,弯下腰尽量柔声问道:

“细路,你愿唔愿意同我走?”

地藏将这句话足足珍藏了28年。

他将那个人说的每一句话都细细咀嚼。有把他伤得鲜血淋漓的,也有让他心房都蔓延出熨帖温暖的了。

只有自己有资格将那个人拉回深渊。

那是他的天哥,这么多年过去,他依然从未想过伤害他。

是他为了他报仇,是他制造了砵兰街黑帮大厮杀。

他是他的,哪怕他从来没有知晓过。

地藏站在公寓的落地窗旁俯瞰着全香港的纸醉金迷,有着金属假肢的左手搭上玻璃。

他看着玻璃映出自己的脸,虚伪而狠戾。

他垂下眼睫,勾起的笑容难得有几分苦涩与嘲讽。

可是天哥,你知不知道,十五年前,我根本不是这样子的啊。

都是因为你。

如果没有翩翩绅士余顺天,哪有如今无恶不作冯振国。

你名“顺天”,我却偏要逆天而行。

只因为你欠我一句对不起。

评论(3)

热度(47)

  1.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
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